真情搭建沟通桥梁 调解助力民企发展
鲁网9月23日讯 刘某出于对朋友杨某的信任,将50万元借给杨某所在家具销售民企负责者李某,杨某在借条上以担保人的身份签字,双方约定借款期限为三个月,到期还本付息,借款到期后,刘某再三催要,杨某拖再拖,刘某无奈诉至东营区法院。
“判决容易调解难,法官力求和为贵”,调解本身在化解矛盾的同时使当事人从诉讼中解脱出来比给当事人一纸强硬的判决结果更有意义。承办法官深知民营企业经营不易,即使在草拟好判决后仍不放弃对当事人的调解工作,再次组织当事人进行耐心地调解,调解意见差距越来越小,而越是接近双方的让步极限,越难做通工作。经过长达四个小时的沟通,法官多次引导当事人调整还款方案,最终刘某表示理解民企经营难处,愿意做出更大让步,李某也深受感动,表示愿意分季度偿还借款,继续经营好民营企业,更好实现债权人利益。但杨某仍错误的认为自己只是介绍人,不应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法官为其耐心解释担保法相关规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債务时,签字的担保人应按照约定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各方当事人最终达成调解协议,为李菜民营企业降息减负十万余元,这不仅为民营企业发展赢得了时问和机遇,更体现了法偉服务民营企业发展的社会担当,从而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通讯员:张营营 于艳)
责任编辑:刘晓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