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莱州: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帮扶交通事故受害者

2020-09-11 14:10:00 来源:新华社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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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华社客户端济南9月11日电(战吉全)“感谢莱州交警为我办理的救助金,谢谢你们。”近日,烟台莱州小伙卢某手捧10万元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激动地热泪盈眶,不停地向交警致谢。

  图为肇事车辆 

  今年6月,小卢的父母遭遇交通事故,肇事方姜某驾驶的是重型自卸半挂车。事故发生后,两人被第一时间送入医院抢救,母亲付某经抢救无效死亡,父亲伤情严重,经诊断为枕创伤性休克、开放性颅脑损伤特重型、颅骨骨折、颅底骨折、颅腔积气等,目前仍在重症监护室内,医疗费至今已花去20余万元。

  痛失母亲,父亲又意识不清,对家庭财产知之甚少的小卢无法从家中拿出钱支付抢救费用。而肇事方姜某无力为伤者垫付抢救费,他的车辆为公司所有,车辆保险也暂时无法进行赔偿。了解到这些情况后,莱州市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办公室迅速启动警医联动工作机制,帮助小卢快速办理救助基金申请手续并上报烟台市公安局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办公室审核通过,以最快的速度为小卢申请到了10万元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为小卢缓解了压力,解了燃眉之急。

  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是我国的一种新型社会保障制度,是指依法筹集用于垫付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受害人人身伤亡的丧葬费用、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的社会专项基金。对于及时抢救交通事故受伤者,降低交通事故死亡率有非常重要的作用。充分体现了国家和社会对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健康的爱护和救助。

  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自设立以来,已帮助了许多交通事故受害人。(完)

责任编辑:刘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