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聊城南500kV输变电工程变电站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公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主席令第八号)以及《山东省土壤污染防治条例》(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83号))的要求,现将《山东聊城南500kV输变电工程变电站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的主要内容公示如下:
一、基本信息
山东聊城南500kV输变电工程变电站地块位于聊城市西南约48公里,莘县南约13公里,十八里铺镇南约6公里,杨堤村东约400米处。地理中心位置坐标:东经115.6353°,北纬36.1101°。地块总占地面积38248m2。
根据《莘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2006-2020》(莘县人民政府2018.07)规规图及莘县十八里铺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本地块用地性质为允许建设用地。
本项目中标后,山东省地质测绘院立即对目标地块开展了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地质测绘院于2021年9月14日至9月18日完成了本次调查工作的现场踏勘、人员访谈和第一次初步采样工作,于2021年9月25日完成了本次调查资料的整理及分析等,编制完成了本次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二、污染状况
本次调查,共采集了14个土壤样品,经现场判断和PID、XRF初筛,样品快速检测结果表明,PID数值测试结果在3-400ppb,即0.01ppm-0.4ppm,XRF测试结果显示,采集的土壤样品均不存在重金属超标的情况,与对照点样品测试结果相比不存在异常、偏高数值,也不存在采样点位随深度不同土壤中某个重金属浓度差异明显现象。
三、结论和建议
本次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所有采集的土壤样品中检出的污染物浓度均低于相应比对标准。因此,本地块土壤没有在历史使用过程中受到污染,本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满足用地的要求,无需开展进一步的详细调查,可以作为规划的公共设施用地(500kV输变电站)。
建议在后期做好建设期间目标地块的环境维护和卫生管理。如发现土壤和水质环境质量存在异常状况,应及时通报生态环境主管部门。
委托单位: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
编制单位:山东省地质测绘院
联系人:董彦刚
电话: 13589042306
2021年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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