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让“帮忙”变“帮凶”!新驿派出所严厉打击“帮信”案件
“帮信罪”全称叫“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简单来说,就是在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还为其犯罪提供帮助的。
《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规定,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活动,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单处罚金。
近日,济宁市公安局兖州分局新驿派出所通过合成作战平台,强化信息联动,成功抓获3名在“帮信”案件嫌疑人,为“百日行动”再添战果。
案例分析:2021年6月,新驿派出所通过合成作战平台发现栾某的银行卡交易异常,有从事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的嫌疑。在经过缜密侦查,搜集和巩固好相关证据后,2021年8月12日,办案民警成功将犯罪嫌疑人栾某抓获归案。
经调查,2016年栾某在外地打工时结识一名朋友李某,李某称自己为黑户不能使用银行卡,希望通过300元的价格购买栾某的一张银行卡,栾某在办完银行卡后将银行卡交给了李某,李某通过该银行卡从事电信诈骗活动。最后栾某沦为了“工具人”。
今年以来新驿派出所抓获6名“帮信”案件嫌疑人,起诉2名“帮信”案件嫌疑人。
责任编辑:李超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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