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经济开发区行政审批服务局推行“代位注销” 加速市场“新陈代谢”

2024-01-22 11:17:13 来源:鲁网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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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济宁经济开发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始终抓住“放管服”改革这个“牛鼻子”,在企业开办工作领域,着力从制度创新、服务提升、改革集成等方面聚焦发力、先试先行,有效转变政府职能,提升营商环境水平。

  经开区审批局以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需求为导向,立足企业“注销难”的问题,聚焦“僵尸企业”“空头公司”等特殊市场主体注销难等问题,推行“代位注销”制度。

  针对股东(出资人)已注销、死亡问题,因股东(出资人)已注销却未清理对外投资,导致被投资主体无法注销的,其股东(出资人)有上级主管单位的,由已注销主体的上级主管单位依规定办理相关注销手续;已注销企业有合法继受主体的,可由继受主体依有关规定申请办理;已注销企业无合法继受主体的,由已注销企业注销时登记在册的股东(出资人)申请办理。因自然人股东死亡,导致其出资的企业难以办理注销登记的,可以由其有权继承人代为办理注销。有权继承人需提交身份证明和有关继承证明材料。

  针对存在分支机构隶属企业已注销问题。企业申请注销登记前,应当依法办理分支机构注销登记。因隶属企业已注销却未办理分支机构注销登记,导致分支机构无法注销的,已注销企业有合法的继受主体的,可由继受主体依有关规定申请办理;已注销企业无合法继受主体的,由已注销企业注销时登记在册的股东(出资人)申请办理。这些特殊情形可以通过“代位注销”给予办理,成功纾解注销难题,畅通市场主体退出渠道,提高社会资源有效供给,有效促进市场主体“新陈代谢”。

  下一步,经开区审批局将进一步创新服务举措,聚焦百姓烦心事、身边事、困难事,不断提升为民解难题、除烦忧、顺心气的政务服务能力,营商环境优化赋能助力。

责任编辑:吴英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