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校园欺凌说“不”——济南市商河县玉皇庙镇李安小学开展校园防欺凌安全教育

2024-05-10 10:14:45 来源:鲁网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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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鲁网5月10日讯 为进一步加强校园安全管理,促进小学生身心健康与和谐发展,增强其社会法治意识,预防校园欺凌事件的发生,济南市商河县玉皇庙镇李安小学开展了“预防校园欺凌”专题活动。活动通过主题班会、宣传视频播放等多种形式对学生们进行教育,培养其从小树立法治意识、规则意识,从而杜绝校园欺凌现象的发生,促进小学生健康成长。

  学校召开校园防欺凌专班会,明确分工落实责任,要求全体成员提高认识,切实开展好各项活动,讲求实效,不走过场,尤其要注重家校合作,共同努力,严防校园欺凌现象发生。

  校园是每个孩子成长的乐园,为预防校园欺凌事件的发生,规范学生行为,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进一步增强学生们防范意识和法律意识。5月9日玉皇庙镇李安小学组织开展了“拒绝校园欺凌 ”主题班会教育活动。

  通过班会让所有同学们熟知预防“校园欺凌”:应做到“三不”,即: 1.不做受害者。 2.不做欺凌者。 3.不做附和者或冷眼旁观者。遇到校园欺凌该怎么应对:1.机智选择应对方式。 如果与对方能力相当,要明确冷静告诉对方停止欺凌行为。一味忍让或者紧张不安,只会助长欺凌者嚣张气焰。如果对方人多,实力悬殊,要看准时机,迅速离开;跑不掉时可以拖延时间再求助,生命安全第一。2.及时求助。校园欺凌具有反复性、长期性的特点,不及时处理很有可能导致更持久、更严重的欺凌。因此,第一次被欺凌后一定要及时向老师、家长求助,不管遭遇了怎样的恐吓,不要自己承受身体和心理上的创伤。3.不要责备自己。 被欺凌不是你的过错。发现自己的闪光点,树立信心,多交一些好朋友。

  此次活动进一步普及了预防欺凌知识,提高了济南市商河县玉皇庙镇李安小学学生的自我保护意识和法律意识,为创建文明和谐的校园打下坚实的基础。(通讯员 李延永)

责任编辑:吴英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