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协委员、山东省人民调解员协会会长李荣凯:完善矛盾化解机制 寻找涉诉矛盾“最优解”

2023-01-16 11:45:18 来源:鲁网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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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鲁网 1月16日讯  聚智谋发展,凝心向未来。1月12日上午,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三届山东省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在济南开幕。肩负着重托和期望,出席政协第十三届山东省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的省政协委员们,正式开启履职尽责新征程。

  现代社会中,纠纷解决的形式是多种多样的,各种形式都有其优势,但也存在一定的局限,只有根据具体情况选择最适合的纠纷解决手段,同时加强各种形式之间的衔接与配合,才能实现纠纷解决的最佳效果。在今年的“两会”上,省政协委员、山东省人民调解员协会会长李荣凯带来的提案就聚焦涉诉矛盾调解,就完善涉诉矛盾化解机制提出了自己的建议。  

 健全诉前调解机制 

  “随着民事纠纷数量急剧增长,诉前调解作为中国特色社会法律制度的创新,成为法律诉讼前的有效补充,对于缓解法院办案压力、减少当事人诉累、快速化解矛盾、促进社会和谐起到了积极的作用。”李荣凯从事人民调解工作20多年,这次他带来的提案中便就如何规范法院诉前调解提出了相关建议。

  “在一些特殊情况下,法律程序存在着‘战线’过长、无法彻底化解矛盾等短板。”李荣凯表示,诉前调解在一定程度上可以作为法律程序的补充,而其中存在的问题也应引起重视。

  “基层实践中,当事人在网上操作立案系统时,没有可以选择不进行调解的选项,也不存在该确认书的可填写内容,案件直接会进入诉前调解的程序。”李荣凯表示,诉前调解应在当事人自愿平等的基础上进行,法院应告知当事人诉讼程序及风险,引导当事人自愿选择解决纠纷方式,严禁不经当事人同意将所有的民事纠纷以“民调”案号强制导入诉前调解程序。此外,应改善网上立案系统,加入可选择是否调解的选项。

  针对诉前调解在进入调解阶段后不会被告知的情况,李荣凯建议,诉前调解期限为30日,超过30日未达成调解协议且无正当理由的,应当登记立案,不得以调解为由拖延审判期限。该期限应在立案时作为必要告知事项告知当事人,接受当事人监督。

  在畅通渠道方面,李荣凯敏锐地指出,当前各基层法院普遍存在“联系难”的问题,为解决“联系难”,建议各基层法院开通案件进展对外沟通专线通道,“建议各基层法院设立一个工作时间内可以及时联系上法官的专线通道以沟通案件进展,专线通道内可以再分流出沟通庭前、庭中、庭后专线。”李荣凯认为,这样既帮助法官解决了问题、也实现了律师的工作目的。” 

 加强专业调解队伍建设  

  “调解工作对人的情绪消耗极大,也很容易在心里积压很多负面情绪。”李荣凯说,在具体的纠纷调解过程中,并非每个案件都充满争议,多数矛盾纠纷证据确凿,案件较为简单,很多时候经验较为丰富的调解员能够将这些矛盾纠纷在第一时间化解。然而,一些调解员因为个人的专业素养以及调解能力不足,没法知晓大概的诉讼方向,不但不能化解矛盾,还能将矛盾激化。

  对此,他提出可以加强对调解员的培训。“各级法院应加强对特邀调解员的管理,加强职前理论灌输,提升业务水平;完善职后业务培训,提升队伍素质,建立赏罚分明制度,维护人民合法权益,维护人民法院形象。”

  诉前调解需要高质量、专业的调解员,而律师便因自身的专业性在诉前调解工作上占有优势地位。

  “疫情期间,我省律师行业积极服务防控大局,化解各类社会矛盾,出任党政参谋和助手、出具法律意见、拟定应对疫情的操作指南,解答社会各界在疫情阶段提出的各类法律问题等,为疫情防控做出了应有的、突出的贡献。”李荣凯建议,可以将我省律师事务所、基层法律服务所纳入政府疫情期间保障支持企业范围,享受政府已经出台及后续出台的相关扶持企业发展的政策,“这样既能保证为高质量调解员提供生活保障,也能让他们更好地投入到人民调解工作中去。”

  优化乡村公共法律服务供给 

  “这棵树属于谁家?”“你欠了我几百块没还!”在平时的工作中,群众来咨询的往往是些很小的事儿,小到一棵树、一块地及几百元工资,不管事情有多小,李荣凯都一一询问,认真记录,给出合法合理建议,将矛盾“止于未发”。

  “尽管目前公共法律服务普及到村庄,司法行政部门通过政府购买社会服务,采购律师事务所、基层法律服务所为村庄提供常年法律服务,但乡村不同于城市,其经济水平差、交通不便,村民的法律需求也比较杂乱,律所的人力物力无法满足村民需求......这些情况决定了乡村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存在多个薄弱环节。”为此,李荣凯建议应该扩宽乡村公共法律服务的渠道,引入互联网思维建立共享统一平台,“公共法律服务工作人员轮值坐班,随时接受村民通过电话、电脑、专用终端所提出的问题咨询。”

  李荣凯认为,可以通过“专业分工+数据库”的方式提升咨询答复质量。“通过互联网、大数据的方式实现服务集约化,大幅降低成本。通过在线方式实现即时沟通,法律服务人员减少到达村庄现场次数。在优化服务质量的同时减少非必要运营成本。”

  “村民有纠纷解决需求的,在完成咨询工作后,工作人员引导纠纷当事人选择纠纷非诉讼解决,平台在征得当事人同意后,通过诉非联动机制,将纠纷推送到人民调解委员会或其他一站式纠纷解决平台,开展调解活动,实现乡土社会矛盾纠纷的早期发现、及时干预和有效解决。”最后,李荣凯认为,在走法律诉讼程序之前,可以先尝试调解,既能化解矛盾,又能减少不必要的法律资源浪费。(本网记者)    

责任编辑:王文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