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高速信联支付有限公司成功承办山东省3·15“金融消费者权益日”体验活动
3月13日,由人民银行济南分行、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山东银保监局、山东证监局、山东省消费者协会共同主办,山东高速信联支付有限公司承办的山东3·15“金融消费者权益日”暨“提振消费信心 畅享数字金融”体验活动在山东济南信联科技大厦举办。人民银行济南分行党委委员、副行长王京辉,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一级巡视员、省消费者协会常务副会长朱昆峰,山东银保监局党委委员、二级巡视员付国才,山东证监局二级巡视员刘振平出席活动并分别致辞。各省级银行业金融机构、保险、证券和非银行支付机构等26家单位在活动现场设置数字金融体验展区并开展金融知识宣传普及活动。
据了解,本次活动作为山东省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集中了各家省级金融机构的特色品牌产品服务,创新通过场景式、体验式形式向社会公众展现数字金融成果、提供便捷高质量金融服务体验、助力提振消费信心。同时,动员全省金融机构广泛宣传普及金融知识,持续提升社会公众的金融素养和风险责任意识,牢牢守护好自身合法权益。活动现场设立了数字人民币服务体验、数字金融助力乡村振兴、适老助残服务体验、AI人工智能与数字金融展望等10个主题专区,金融机构依托模拟机、展示屏等向消费者宣传普及金融知识和优惠支持政策,手把手教消费者使用数字金融产品和服务,用真实案例警示消费者提高风险防范意识,守护自身合法权益。
据悉,本次活动采用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来进行,使未能到活动现场参加本次活动的消费者也能轻松便捷地获取数字金融产品和服务信息,并接受金融知识宣传教育,有效提升活动覆盖面和影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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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高速信联支付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成立于2009年6月,注册资金一亿元,为山东高速集团子公司。公司于2013年1月取得中国人民银行颁发的《支付业务许可证》,现有支付业务类型为互联网支付(全国)、预付卡发行与受理(山东、北京、天津、河北、山西),是全国交通运输行业唯一的“持牌”机构,国内唯一接入央行地方征信平台的非金融企业,公司连续四年反洗钱评级A级(驻济支付机构唯一一家),央行支付机构分类评级B级(山东省省内最高级别)。
基于人行颁发的第三方支付牌照,与智慧交通和物流金融主业充分融合,形成了以互联网支付、预付卡支付为支撑的第三方支付板块,通过网关、快捷、聚合等全渠道支付产品,为交通、物流、金融行业提供行业支付解决方案。随着第三方支付行业的不断发展,公司以第三方支付为核心,为交通、物流领域提供支付场景综合解决方案的专业化服务商。
通过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证,荣获“山东省属企业文明单位”、山东省瞪羚标杆企业、山东省大数据重点骨干企业、山东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等荣誉称号,拥有省级企业重点实验室“山东省物流金融工程实验室”,承担省部级以上课题6项,软件著作权35项,全国首批获准接入征信系统并报送ETC信用信息的支付机构,公司“‘车支付’创新应用”荣获人民银行全国金融科技发展奖三等奖。